诉求标题:投诉申慱亚洲官方网:舒兰市个体户商店销售无日期商品致人身财产损害,请求市监局调查协调赔偿
诉求时间:2025-03-18 14:10
诉求内容: 投诉人:本人
被投诉方:********街一个体户商店 地址:***********号
事情经过描述:我于2025年3月14日在*********一商店(有购买转账凭证,商家外观图)购买鑫居邦七代强力香王,商品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当天家里卧室使用后我与家人出现头痛喉痛恶心症状,且气味及有害物质在卧室滞留多日不散,被迫过长时间通风,申慱亚洲官方网:近日室内外温差超20℃,后墙面出现裂纹、鼓包并脱落,现在于卧室仍有味道,处于该室内身体仍有不适头痛嗓子不适。
商家行为可能违反以下法规:《产品质量法》第2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18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5条。
损害困境:人身损害,我与家人当天出现头痛恶心喉咙不适症状,咨询医生与互联网得知,此产品已过期,可能造成长期健康损害,进入该屋内,症状持续未愈,因经济困难就医诊疗困难。财产损失:房屋损失,墙面表面裂纹破损,气味及可能有害物质久久不散,家中仅有此房,无力自行修缮。
诉求:调查与民事赔偿:恳请帮助协调商家负责我与家人的基础诊疗检查,支付我与家人基础医疗检查费用(约1500元),房屋修缮费用(约1500元),以及可能的赔偿费用约500元(《消法》55条)。
投诉人:本人
被投诉方:********街一个体户商店 地址:***********号
事情经过描述:我于2025年3月14日在*********一商店(有购买转账凭证,商家外观图)购买鑫居邦七代强力香王,商品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当天家里卧室使用后我与家人出现头痛喉痛恶心症状,且气味及有害物质在卧室滞留多日不散,被迫过长时间通风,申慱亚洲官方网:近日室内外温差超20℃,后墙面出现裂纹、鼓包并脱落,现在于卧室仍有味道,处于该室内身体仍有不适头痛嗓子不适。
商家行为可能违反以下法规:《产品质量法》第2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18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5条。
损害困境:人身损害,我与家人当天出现头痛恶心喉咙不适症状,咨询医生与互联网得知,此产品已过期,可能造成长期健康损害,进入该屋内,症状持续未愈,因经济困难就医诊疗困难。财产损失:房屋损失,墙面表面裂纹破损,气味及可能有害物质久久不散,家中仅有此房,无力自行修缮。
诉求:调查与民事赔偿:恳请帮助协调商家负责我与家人的基础诊疗检查,支付我与家人基础医疗检查费用(约1500元),房屋修缮费用(约1500元),以及可能的赔偿费用约500元(《消法》5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