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供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7 10:15
吉市住建发〔2020〕20号
各热源及供热企业:
目前,我市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市政府相继采取延长假期时间、实行交通管控等措施,给全市供热生产带来一定压力。为切实做好全市供热工作,保证供热平稳正常运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各热源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煤炭供应,降低电力调峰影响,全力保证供热需要;各供热企业要保持春节期间良好的供热态势,科学组织生产,加强巡查巡视,确保供热质量。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加强对场所的消杀和人员的防护工作,各类工作场所定期进行消杀,工作人员配发必要的防护用品,外出检修、巡查、入户测温等工作时要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每天对值班值宿以及串休回岗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隔离并报告有关部门。
三、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要充分认识疫情对我市供热工作带来的影响,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预案,在煤炭储备、燃料供应、人员调配、备品备件的准备等方面进行周密安排,做到有备无患,确保供热正常生产运行。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和市政府要求,各企业在每天下午14时前,将本单位生产运行和疫情防控情况向局供热办进行报告,供热办值班电话:64805234。
申慱亚洲官方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